廿十三條立法的相對性 文:黃頴灝

美國商務部長雷蒙多近日在出席華盛頓智庫大西洋理事會主辦的一場活動上表示,中國電動汽車在西方的銷量不斷擴大對美國和歐盟構成國家安全風險。2022年10月以來,美國商務部一直試圖切斷中國獲取對製造先進晶片至關重要的尖端技術的機會。將盟友日本和荷蘭拉入晶片戰爭,切斷北京獲得關鍵晶片製造設備的管道,華盛頓一直在積極推動遏制其主要經濟競爭對手實現關鍵性科技進步,打壓中國的高科技發展。

2023年,中國取得了兩個第一,一是中國的汽車出口量已超過日本成為全世界第,第二個第一是比亞迪已超越特斯拉Tesla成為全球銷售汽車量第一,這兩個中國第一是很多人想不到的,西方國家也如不能想象到,因汽車生產和出口量就代表一個國家的底氣,現在中國獲得兩個第一,所以雷蒙多唯有以國家安全來打壓中國的發展,相對看來,我們的家國安全就是阻礙國家發展利益的前題,加上2019的社會暴動傷人反國家事件,廿年前和今天的國家安全,定義已完全不同,現在的《國安法》和23條立法也是有新的定義。

境外干預:外國勢力威脅有所增加

經歷國際西方新壓迫形勢及2019 後年再進行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諮詢工作,建議新增五條罪行,包括:叛亂罪、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罪、在沒有合法權限下就電腦或電子系統作出危害國家安全作為罪、境外干預罪、以及與間諜行為相關的參加或支援境外情報組織或接受境外情報組織的利益等罪。相較於2003年,現在的立法諮詢比較全面和深入,包括新增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罪、就電腦和電子系統危害國家安全罪、境外干預罪。當中多了不少涉及「境外」的概念,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社團組織為例。外界最關注的是與「保護國家秘密」及「間諜活動」相關的罪行。現行《官方機密條例》未有採用「國家秘密」一詞,保護對象只涵蓋幾類特定的機密資料,如防務資料、關乎國際關係的資料。2003年《草案》並沒有觸及有關空缺,今立法是將「國家秘密」的定義範圍擴大至包括「重大決策」、「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央與香港特區之間的關係」等比較廣泛的領域,也是有效針對以往所發生的情況。

「煽動叛亂罪」以「叛國」、「顛覆」、「分裂國家」、以及「於香港或其他地方進行會嚴重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穩定的公眾暴亂」作為根據,其中「叛國」定義如上所述;「顛覆」是指使用嚴重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穩定的武力或嚴重犯罪手段,或藉進行戰爭以推翻國家制度,推翻或恐嚇中央政府;「分裂國家」則指使用武力、嚴重犯罪手段或進行戰爭,將國家部分主權分離出去。

總括而言,現在的23條立法是時間上﹑西方國家壓迫上﹑2019暴動反國家事件上的相對國家安全法例,是讓香港自行把國家安全拼上最後的拼圖,令香港長期處於一個平穩安全的態勢,讓香港重新走向一個更繁榮安定的新台階。

文:黃頴灝

民主思路聯席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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